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》提出,要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,完善碳减排、碳清除和碳足迹标准规范。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、战略性、先导性产业,物流行业能源消耗与碳排放量显著,其节能降碳重要性日益凸显,加快发展低碳物流已是大势所趋。
为加快推动物流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碳工作体系,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,推进接轨国际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,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指导下,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、深圳市现代供应链管理研究院、深圳市大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、地上铁租车(深圳)有限公司、深圳深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组建标准编制组,在经过调研、起草、研讨和修改完善后,已形成《低碳物流企业基本要求及评价体系》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,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,并于2024年9月29日前,将《征求意见反馈表》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反馈: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wltj@scmfair.com,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征求意见反馈表”。
二、通过纸质信函方式寄至: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桃花路1号国际互联网创业中心6A(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收),联系电话:0755-82906473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征求意见反馈表”。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附件:
1.《低碳物流企业基本要求及评价体系》(征求意见稿)
2. 《低碳物流企业基本要求及评价体系》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3.《低碳物流企业基本要求及评价体系》征求意见反馈表
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
2024年8月29日
附件1:《低碳物流企业基本要求及评价体系》(征求意见稿).docx
附件2:《低碳物流企业基本要求及评价体系》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.docx
附件3:《低碳物流企业基本要求及评价体系》征求意见反馈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