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“发展现代供应链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”有关精神,积极响应国家《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7】84号)战略部署,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,在业界的广泛参与下,《供应链服务质量要求》、《供应链企业分类与评估》、《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》地方标准填补了中国供应链标准的空白,为全面提升我市供应链服务质量,完善供应链体系建设,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自愿的原则,现开展第一批供应链服务质量、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、供应链协同制造企业、供应链协同商贸企业、绿色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工作,欢迎达到评估标准的企业积极参与供应链创新能力的评估工作。
一、评估对象
在深圳登记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,实行独立核算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、制造企业、商贸企业。
二、评估依据
供应链服务质量综合评估:《供应链服务质量要求》(SZDB/Z 296—2018)
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、供应链协同制造企业、供应链协同商贸企业综合评估:《供应链企业分类与评估》(DB4403/T 28—2019)
绿色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:《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》(DB4403/T 10—2019)
标准内容可登陆丰链云平台(http://www.ssccs.net)“企业评估”板块下载或向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评估办咨询。
三、申报网址
登录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网上申报平台(www.ssccs.net/est),或者通过登录丰链云平台(http://www.ssccs.net)“企业评估”板块登录。

四、评估流程
企业自检--网上申报--线上初审--现场评估--评委审定--网上公示--发布公告--统一授牌。
五、评估办联系方式
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供应链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
联系人:孙女士、黄先生、刘女士、杨女士
电话:0755-83581255、83581249、83581360、83581341
EMAIL:wltj@scmfair.com